岳阳县“十四五”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水肥一体化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十四五”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21】301号、岳县发改〔202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复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岳阳县“十四五”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2.3 建设规模:排涝渠道整治8条8.691km,其中东闸泵站燎原进水渠1.67km、东闸泵站胡念二进水渠0.836km、六合垸泵站六合进水渠1.45km、六合垸泵站围山进水渠0.5km、七星垸泵站进水渠1.8km、万福垸泵站进水渠1.935km、新河垸泵站进水渠0.35km、五星垸泵站进水渠0.15km;麻塘垸主排渠整治1.68km:麻塘垸撇洪渠整治1.205km;内湖堤防整治6.15km,其中:坪桥湖大堤防渗加固1.15km,平江河堤防护坡加固5km。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本次招标金额为4996.16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按照项目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任部门的审查。施工:符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元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有效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委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4%,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6%。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8 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股,电线)招 标 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十四五”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21】301号、岳县发改〔202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复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岳阳县“十四五”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2.3 建设规模:排涝渠道整治8条8.691km,其中东闸泵站燎原进水渠1.67km、东闸泵站胡念二进水渠0.836km、六合垸泵站六合进水渠1.45km、六合垸泵站围山进水渠0.5km、七星垸泵站进水渠1.8km、万福垸泵站进水渠1.935km、新河垸泵站进水渠0.35km、五星垸泵站进水渠0.15km;麻塘垸主排渠整治1.68km:麻塘垸撇洪渠整治1.205km;内湖堤防整治6.15km,其中:坪桥湖大堤防渗加固1.15km,平江河堤防护坡加固5km。具体内容详见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本次招标金额为4996.16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按照项目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符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要求,工程品质衡量准则为合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一定要具有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元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一定要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有效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委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筑设计企业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筑设计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实施工程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4%,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6%。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检查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8 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股,电线)招 标 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