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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水肥一体化

  湖北是千湖之省,水利工作是湖北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水利工作坚持把改革作为水利发展的动力,一直更新观念,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千方百计落实改革政策,积极探索现代水利持续健康发展新路子,湖北的水利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一定成就。

  一是长江、汉江构筑了由堤防、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工程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加高培厚干支民堤1.1万公里,其中长江干堤1557公里,汉江干堤727公里。1998年长江大洪水后,经过6年大规模的堤防建设,长江干堤整险加固的武汉市堤等16个项目及汉江遥堤整治工程共完成投资122亿元,达标堤防长度1636.625公里,达到长江流域规划的标准。建设了1100公里的护岸工程,基本完成了长江石首河湾整治、下荆江河势控制、簰洲河段整治工程,这些河段的河势变化得到基本控制或改善。对长江及支流范围内的322个民垸进行了平垸行洪,增加蓄洪能力65亿多立方米;对荆江四口洪道中的松西河、藕池河,长江荆江河段、城陵矶河段、武汉河段、黄石河段、九江河段湖北部分等河道淤积非常严重、影响行洪和通航安全的河段进行了清淤疏浚。1998年大水后,全省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1886座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其中,地方负责的1609座小型水库基本完成脱险任务,纳入中央国债资金补助整治的277座水库有101座基本脱险,完成总投资36.9亿元,增加调洪库容5亿立方米,恢复兴利库容9亿立方米。对国家批准确立的43个分蓄洪区逐步进行了建设。重点建设了荆江、洪湖和杜家台3处重要分蓄洪区,荆江分蓄洪区工程基本具备分洪运用条件。

  此外,加强了中小河流治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的防治。沮漳河、汉北河、府澴河、举水、富水、唐白河等中小河流基本具备抗御常遇洪水能力。在全省62座需要防洪工程保护的城市中,先后有33座城市编制完成了城市防洪工程的可研和初设报告。全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已通过初步评审,山洪灾害的防治将结束“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面。

  二是构筑了涵闸自排、泵站提排、河湖调蓄相结合的排涝工程体系。江汉平原沿江建成一级排水涵闸1052座,固定电力排水站和固定机械排水站7065处,装机167014台、306.67万千瓦,自排和提排流量达63000立方米每秒。全省治理易涝面积1788万亩,占易涝总面积2027万亩的88%。

  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达到一定规模。各类水库总兴利库容251.1亿立方米,设计供水能力139.0亿立方米;塘坝112.98万座,兴利库容27.3亿立方米,设计供水能力35.5亿立方米,现状供水能力33.8亿立方米;引水工程2470处,引水规模3357立方米每秒,设计供水能力128.5亿立方米;提水工程8745处,总提水规模2860.8立方米每秒,设计供水能力164.3亿立方米;全省取浅层地下水的生产井有8442眼,其中配套机电井数量7639眼,现状供水能力2.64亿立方米;取深层承压水的生产井数量为938眼(全部为配套机电井),现状供水能力1.1亿立方米;集雨工程95680处,年蓄水量508.5万立方米。

  四是加强了农业灌溉工程建设。全省现有引丹、漳河、洈水、东风渠、温峡口、天门引汉、泽口等大型灌区38个,吴岭、青山、云台山等中型灌区103个,以及数量众多的小型和零星灌区。2004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3106.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7%。同时,湖北节水灌溉自“九五”以来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发展,在对引丹、漳河、东风渠、泽口、天门引汉等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时结合节水改造,在曾都、老河口、襄阳等19个节水重点县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已建和在建襄阳汤店、老河口王湖、樊口电排站、荆州开发区、石首东升等53个节水灌溉示范区。至2003年年底,发展工程节水灌溉面积744万亩(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面积),其中渠道防渗682.4万亩,喷灌27.7万亩,微灌3.7万亩,管道输水29.2万亩。

  五是加强城镇供水水源地建设,重点进行了武汉、襄樊、宜昌、孝感、十堰、随州、荆门等25个城市的供水水源地建设和部分供水管道建设,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乡镇供水工程。在国家的扶持下,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通过实施以一户一窖为主体的“建窖解渴”工程,基本解决了湖北农村200万人、9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并逐步改善了饮水困难地区的饮水水质,改善了老、少、山、边、穷地区人民的生活、生产条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后,新建、改造了一大批饮水安全工程,到2008年年底,全省可解决682.1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成效非常显著。

  六是中小水电开发取得成效。截至2004年年底,湖北已建中小水电工程1808处,装机容量244.34万千瓦,年发电量68.06亿千瓦时;在建中小水电工程75处,装机容量90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30.5亿千瓦时。已建和在建的中小水电站装机及年发电量分别占全省技术可开发量的49.86%、45.34%。2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基本建成。

  七是以水土保护与开发治理为中心的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成效。工业污水处理率逐步的提升,大规模的公司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了血吸虫病疫区灭螺整治,共有22座涵闸建设了沉螺池,具备阻螺功能,富水下游防洪结合灭螺工程、四湖流域西干渠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已经启动实施。全省累计反复灭光钉螺面积570万亩,治愈病人250多万人。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县市区由58个减少到25个,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健康,促进了疫区经济的发展。初步建立了水环境监测站网。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突出重点加强了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南麓、清江流域、汉江上中游、幕阜山区、桐柏山区等区域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狠抓了水保“长治”、国债、创大示范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骨干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小流域治理,重点加强了夷陵、大悟、通城、红安、神农架等生态修复示范县建设,采取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发展沼气、以电代柴、生态移民等措施,实现生态自我修复,使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初步好转。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0平方公里。

  一是组织机构更加完备。成立了省水文水资源局,下设10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成立了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具有甲级设计资格证书,17个市州水利局成立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般具有乙级设计资格证书;科研单位,成立了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和荆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在公安县成立了堤坝白蚁防治研究所;全省有21家监理单位,其中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咨询公司、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具有甲级监理资格;有招标代理机构8家,其中具有甲级资格的2家。

  二是基础设施更加牢靠。水文方面,全省设有固定的资料勘测站1108处,有水文巡测调查点1500多处;布设供水、用水等水质、水量调查点611处,建有10个水质分析实验室,初步形成了以防洪减灾为中心、以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为重点、以水文水资源信息采集为基础的水文服务体系。科研、试验方面,建设了漳河灌溉试验站、天门棉花试验站、丫角灌溉排水试验站等灌溉排水试验站,建设了黄冈石桥铺水土保持试验站、大悟金谷水土保持试验站和谷城水土保持试验站。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和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建有土工实验室、岩石实验室、水工实验室。信息化方面,初步建成了水雨情信息采集网、计算机网络与信息传输网、水利通信网、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重点水库湖泊自动化调度系统、水利电子政务工作平台等。工程质量检验方面,省里成立了2个质量检验机构,部分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成立了质量检测站。

  三是主要成果更为丰富。科研方面,完成了“湖北省水力资源复查”“最大1小时和6小时暴雨等值线图”“湖北省土壤侵蚀图”“湖北省水资源利用”“瞬时单位线计算洪水方法的改造”“山区河流历史洪水调查与计算”“湖北省河流图集”等基础性技术成果。“十五”期间全省水利系统有12项成果获得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9项。水文方面,进行了洪水调查、暴雨调查、流域水文调查等基础工作,开展了径流实验研究、水面蒸发实验研究、水文测验方法实验研究、水库水文实验研究、暴雨洪水研究和河道观测研究等基础性研究工作,为水利建设管理和防汛抗旱调度提供基础水、雨情信息和水文预报,为夺取1998年长江抗洪斗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设计方面,完成了荆江大堤加固工程、樊口电力排灌站(单机容量全国第一)、霍河水库、加纳共和国阿霏费灌溉工程等一系列境内外大型工程的勘测设计,其中樊口电力排灌站获国家级优质设计金奖,霍河水库、荆江大堤加固工程等项目获省级优质设计奖。施工方面,完成了樊口电力排灌站、排子河渡槽滑模施工和200吨级整体桥吊、霍河水库等省内外、国内外一系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方面,承担了武汉市龙王庙整治工程、荆江大堤加固工程等一系列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理。1998年长江大水后,在农田水利建设中,成功推广应用了农田装配式建筑物、U形渠衬砌防渗、农田暗管排水等先进实用技术;在堤防建设中,将荆江大堤吹填技术推广到整个长江堤防,并引进、推广应用了超薄防渗墙、钢板桩防渗、垂直铺塑堤基防渗、GPS定位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一是建设了基本满足行业管理要求的水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和监督执法的水管理体制。建设了以省水利厅为龙头,市州水利局为骨干,县市水利(水电、水务)局为基础,重点水利工程及乡镇水管站为延伸,上下联系紧密、左右横向协调的水行政管理体系;按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种类型建立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其中属省水利厅直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9家;成立省水政监察总队和各级水政监察队伍142支。此外,为适应南水北调工作新要求,成立了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十堰市及其8个市县区、荆州市和汉江中下游襄樊、荆门、仙桃、天门、潜江、孝感、武汉等地都成立了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适应大规模堤防建设和长江河道管理的新要求,成立了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省水利厅河道采砂管理局。在水土保持建设任务重的山区县市成立了17个水土保持局。加强了水行政管理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根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推进乡镇水利站的改革。

  二是形成了基本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建设项目前期技术管理和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制度。加强水利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维护水利规划的权威性,把规划作为水利项目立项审查的基本依据,不合规划的项目不予立项。建立了工程建设“四制”管理制度,全方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在此基础上,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资质、信誉评价档案,逐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营造一个开放规范、竞争有序的水利建筑市场。

  三是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湖北省分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及《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等14件政府规章,《湖北省湖泊保护管理办法》《湖北省泵站管理办法》《湖北省分蓄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法规正在制定之中。加强完善了水利法制体系。

  四是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洪水管理上,建立健全了水文信息网络,建设了防汛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洪水管理时效逐步的提升;完善了包括法律和法规、组织体系、防汛抗旱预案、防汛抗旱服务队伍、抢险物资及应急处理程序等方面的机制和办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得到落实,重要中小河流、湖泊、闸站和各类水库的调度方案得到完善,各重要堤段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各分蓄洪区的分洪运用及安全转移预案逐渐完备,各地抗旱预案基本编制完成。这些,使湖北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在水资源管理上,以全省水资源规划和各类中小河流综合利用规划为指导,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进行取水水源论证,逐步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开展了水资源监测与公报制度;按照《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健全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推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初始水权制度;大力开展以节水型社会建立为目标的节约用水,在节水能力、幅度、节水新型工艺的使用上进行推广等。在水资源保护上,基本完成水功能区划,设置了水源保护区,按照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要求,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加强了对江河、湖泊及供水水源地的水资源监测与管理;逐步完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在公共服务上,在政府审定各类规划的框架内,进行以建设项目为主的行政审批,同时不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水利技术推广站、灌溉试验中心站、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白蚁防治中心、抗旱服务队、防汛机动抢险队等各类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和基层水利、抢险救灾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备,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湖北省水利工作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改革起始阶段、90年代末期的大规模水利建设阶段和21世纪的跨越式发展阶段,治水思路也与时俱进,在广阔的水利工作实践中须因地制宜地不断丰富和完善治水思路。尤其是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临诸多复杂的水资源问题,湖北坚持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调整治水思路,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水利工作的核心理念,着眼于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省水利厅党组经过几年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完善,提出了湖北水利的治水思路:“五个同时抓”,即坚持防汛与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水与科学治水、服务社会与发展自身同时抓。构筑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三大保障体系”。搞好工程单一效益与工程整体效益、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行业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四个结合”。实现工作思路由片面水利观向全面水利观、防汛抗旱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和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建设管理由行政控制为主向市场机制为主、行政管理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四个转变”。实施“一点两线三区”的战略布局——一点,即做大做好以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为核心的武汉大都市水文章,以此为龙头,带动全省水利发展;两线,即继续搞好长江综合治理,实施汉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以提高“两线”综合防洪能力为重点,搞好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三区,即将全省分为平原湖区、丘岗地区、高山地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解决水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从以建设防洪工程体系为主的思路转变为在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建设全面的防洪减灾体系,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标志着全省防洪减灾思路进行了合理调整,标志着全省“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给洪水以出路,逐渐完备综合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这一防洪减灾新思路的确立。

  湖北省紧密围绕中部崛起加快水利发展,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饮水安全保障、灌区两改一提高、水库移民政策法规落实等四件大事,注重从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出发、与自然景观相协调来安排水保工程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方针,对水土流失做全面治理,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防治,并以点代面,层层推进;坚持集中治理、规模治理、连续治理;坚持以治理坡耕地为主,突出基本农田、坡面水系和沟道整治,科学配置水土资源,就地利用水土资源;坚持开放式搞水保,发挥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搭台,水保部门统一规划,多部门配合,依靠市场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治理水土流失。未解决水利工作与经济发展不适应的矛盾,湖北省还提出了水利工作要着眼于饮水安全,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着眼于环境安全,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恢复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着眼于生态安全,大力推进再造秀美山川,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着眼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防洪保安工程建设,有效解决洪涝灾害问题。

  湖北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地考虑各地水资源质量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及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区、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等重点水域。对不同程度的污染地区和水域,分阶段提出各功能区水体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和削减量要求,分期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完善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措施,逐步实现功能区水资源保护目标。

  湖北水利工作着力打造了六大水利体系:一是构建平安水利,不断构建“防、减、复”并举的江河防洪体系,健全水旱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千方百计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构建民生水利,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水问题,提高群众安全用水的保证率;三是构建生态水利,加强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四是构建法制水利,重点抓好民生水利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以及水利社会管理方面的水法规体系,切实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五是构建可持续发展水利,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发展体制,探索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基层水利可持续发展体制;六是构建现代水利,快速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建成完善的防洪减灾决策指挥体系、高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优良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先进的管理运行保障体系。

  饮水思源,大浪淘沙。在新的历史时期,湖北水利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工作全局,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理念,以改革和科学技术进步为动力,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转变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管理职能,加强水法制体系建设,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开创湖北省水利工作建设的新局面。